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 学术讲座(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上半年

学术讲座(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和相关部门:

按照我校2023年工作计划要点的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3上半年开展学术讲座(交流)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范围

学术讲座(交流)活动开设时间为20223月至7暑假前,各学院、教学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和我校实际情况,利用《志学大讲堂》等学术交流平台举办讲座、研讨会、辅导报告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二、学术活动方式

学术讲座(交流)等活动可以采取线和线方式进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线下举行

三、学术活动要求

1. 做好组织工作

2023年是我校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攻坚年全校重点工作将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复评”和“人才强校”为核心,以打造H型学科专业特色为重点,固化IEM教育模式,强化产教融合特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开展学术活动要以学校重点工作为中心,升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为落脚点,为科教融合协同人才服务,要特别注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并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每次举办学术交流活动需提前3天报科研处备案。

2.主讲人和活动内容

各单位结合我校实际自行拟定学术讲座、学术交流计划,在认真甄别、遴选的基础上申报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术讲座(交流)主讲人和活动内容的审查,学术讲座(交流)应内容应围绕相关学科领域最新前沿研究成果等确定讲座(交流)主题;科学知识类讲座要确保讲座内容的科学、严谨;人文知识讲座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涉及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创新创业、励志就业类讲座要坚持立德树人,以提高学生的双创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着力点。

3.活动预报与总结

每项学术活动要提前进行预报,发布海报或有关通知等,组织师生认真参加,收到预期效果;活动结束后,立即进行总结,填报《哈尔滨剑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交流)总结表》(附件3)、撰写新闻报道稿,提交要注意留存讲座(交流)活动主讲人、内容的实况影像视频、录音录像、截屏照片、听讲人线上签到等相关资料,一同提交科研处存档。所有活动材料除影像资料外均提交纸质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4材料报送

各单位36日下班前报送哈尔滨剑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交流)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上交电子版);每次活动前填报《哈尔滨剑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交流)活动申请表》(附件2,上交纸质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每项活动结束后填报《哈尔滨剑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交流)总结表》(附件3,上交纸质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刘微    联系电话:86615639

邮箱:jianqiaokeyanchu@163.com

附件:

1. 哈尔滨剑桥学院学术讲座(交流)活动计划汇总表

2. 哈尔滨剑桥学院学术讲座(交流)活动申请表

3. 哈尔滨剑桥学院学术讲座(交流)活动总结表

                                                             科研处

                                                         2023年2月28日